一、学习时间
每月第一、三周的周四上午为学习日,如有特殊情况及时调整。
二、学习内容
区委安排的有关中心组学习内容。
三、学习方法
统一规定学习内容,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、随主体班学习等形式,并适时组织交流学习体会。
四、学习要求
1、办公室主任负责中心组学习。
2、积极参加学习。
3、做好考勤登记。